一、教務處在常務校長領導下工作,負責學校日常教學的組織與管理,一切工作活動要對常務校長負責。
二、制定切實可行的學年教學大綱和學期教學、教研計劃,并按教學計劃開足、開滿學時。 三、落實本學期的所有教學活動計劃,監督課堂紀律,每月要掌握各專業、各學科教學進度;負責教師教案的檢查和聽課工作,確實保障教學工作的順利正常運轉。 四、把好教學質量關、要經常組織各專業教研組開展各種教研活動,以提高全體教師的授課水平,改進教學方法。 五、負責各專業學科教科書的統計、訂購與發放工作。 六、負責教師的請假并對所任課程進行調課安排。 七、負責每學期優秀教師的評選工作。 八、負責組織學時進行期中、期末考試和成績的登統工作。 九、負責對學生參加技能大賽組織及資格證的考試工作。 十、負責專兼職教師的面試、招聘和培訓等工作。
創建和諧氛圍 展現校園風采